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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在全省开展工程造价学术研究活动的通知

  • 2015-08-31 09:32:00
 赣价协〔2015〕19号
 
各专业委员会、联络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为了提高我省工程造价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以研究成果带动企业效益和创新能力,加快行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学术研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研究主要内容
  1、研究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 2、BIM、大数据、云技术等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研究及存在问题与发展的研究;
  3、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的研究;
  4、贯彻落实新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认识、体会及其有关问题的研究;
  5、研究和探讨工程造价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前沿性问题;
  6、开展工程造价行业自律与信用评价,建立公平竞争、良性循环的造价市场秩序的研究;
  7、建设工程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以及企业内部信息库建设的研究;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发展战略、规模化发展的研究;
  9、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研究;
  1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才培养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
  11、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12、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跟踪审计的研究(包括内容、方法、重点等);
  13、施工企业成本控制、企业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的研究;
  14、遏制工程造价咨询压价竞争,维护好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的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15、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
  16、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联络处工作创新与发展的研究;
  17、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和电子招投标标准化的研究;
  18、遏制工程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对策研究;
  19、工程量清单结算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的研究。
  20、执行企业自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研究。
  (二)各专业委员会、各联络处组织所辖范围内有关单位及其有关人士组成课题研究小组,从上述内容中选择3-5个方向开展研究,撰写专题研究报告(论文)。个人可按各自的专业特长参照上述研究内容开展研究,撰写研究论文。
  (三)各专业委员会、各联络处在开展学术研究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一次学术研究交流会,以提高造价工作者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执业能力。
  (四)协会学术委员会在各专业委员会、各联络处、各有关单位及专业人员研究的基础上,拟于2016年下半年组织全省学术研究论文交流会,评选出学术研究成果(论文)一、二、三等奖。凡获奖的研究成果(论文),优先在《江西工程造价》会刊上发表,并向国家和我省有关专业杂志推荐刊登,为研究者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创造条件。
  (五)研究成果(论文)请于12月底前发电子邮件报协会学术委员会(协会秘书处)。电子邮件:jxzjxh@foxmail.com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