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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的通知

  • 2023-08-28 22:13:57

关于征集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我厅公布了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第一批),对全面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进一步发挥专家智库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装配式建筑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图审、监理、施工、检测、部品部件生产、造价、装饰装修、科研、咨询等领域。

二、专家职责

负责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规划、发展调研、课题研究、政策解读、标准制定、技术鉴定、项目评审、学术研讨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所参与的工作。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8年及以上。

4.熟悉国家、江西省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课题、标准规范的主要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参与过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奖项者优先。

四、申报材料

1.《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原件及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职称、注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3.专业能力、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本次专家征集坚持“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确定”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单位应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单位申报专家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专家,向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和电子档。

2.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组织对本地区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直单位申报专家的材料由本单位初审,择优推荐。请2023年8月11日前,将专家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推荐名单应同时报送盖章扫描件和电子表格),纸质版资料请邮寄至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418号(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3.我厅根据申报情况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专家人选,在厅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第二批专家库。

六、其他事项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联系人: 全益    电话: 15870671352  19979126619

邮箱:jxszpsjz@163.com

附件: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8

附件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姓  名


性 



照片

(近期免冠二寸)

籍  贯


 族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入库情况

□     (国家/省)专家               □未入库

从事领域

开发  □设计  □施工  □检测   □构件生产  □审图   □监理

□造价  □咨询  □装饰装修  □科研   □其他            

学历、专业


执业资格


职称、专业


工作单位、职务


主要工作简历


工作业绩

(附证明

材料)

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情况

(请填写从事的具体工作、起止时间等)

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的课题和标准

规范

(请填写代表性业绩,说明课题和标准规范的名称、主要内容、本人担任的职务)

主持或承担的工程项目

(请填写代表性业绩,说明工程名称、工程规模、装配式建筑实施概况、本人担任的职务)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

盖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省直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表格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