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我厅公布了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第一批),对全面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进一步发挥专家智库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装配式建筑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图审、监理、施工、检测、部品部件生产、造价、装饰装修、科研、咨询等领域。
二、专家职责
负责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规划、发展调研、课题研究、政策解读、标准制定、技术鉴定、项目评审、学术研讨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所参与的工作。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8年及以上。
4.熟悉国家、江西省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课题、标准规范的主要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参与过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奖项者优先。
四、申报材料
1.《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原件及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职称、注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3.专业能力、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
4.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本次专家征集坚持“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确定”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单位应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单位申报专家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专家,向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和电子档。
2.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组织对本地区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直单位申报专家的材料由本单位初审,择优推荐。请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专家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推荐名单应同时报送盖章扫描件和电子表格),纸质版资料请邮寄至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418号(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3.我厅根据申报情况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专家人选,在厅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第二批专家库。
六、其他事项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联系人: 全益 电话: 15870671352 19979126619
邮箱:jxszpsjz@163.com
附件: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 (近期免冠二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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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民 族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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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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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情况 |
□ (国家/省)专家 □未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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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领域 |
□开发 □设计 □施工 □检测 □构件生产 □审图 □监理 □造价 □咨询 □装饰装修 □科研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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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 |
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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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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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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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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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附证明 材料) |
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情况 |
(请填写从事的具体工作、起止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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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的课题和标准 规范 |
(请填写代表性业绩,说明课题和标准规范的名称、主要内容、本人担任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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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承担的工程项目 |
(请填写代表性业绩,说明工程名称、工程规模、装配式建筑实施概况、本人担任的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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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
负责人: 盖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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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 省直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表格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