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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一期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

  • 2024-03-13 09:11:22

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一期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

 

联调委〔2024〕3号

 

各有关单位,各调解员: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要求,进一步引导“总对总”调解员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的质量和效率,定于4月11日-13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一期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由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住建联调委”)主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解读,民事纠纷调解技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实践,房地产、建设工程审判实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要点解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操作指南等。

二、培训师资

拟邀请6位授课专家,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法官、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人员、全国性行业协会调解组织负责人及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律师等。

三、培训对象

1. 纳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员;

2. 各试点省份调解组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3. 各试点省份调解组织工作人员;

4. 非试点省份相关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调解员和行业专业人员等。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1日—13日(4月11日全天报到,4月12-13日培训、考核,4月14日返程)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初入培训。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由全国住建联调委颁发“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证书和培训结业证书,调解员证书用于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从事调解工作时使用。

(二)尚未纳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学员,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纳入后可凭培训结业证书免于再次参加初入培训,直接向全国住建联调委申领调解员证书)。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初入培训,本年度计划举办两期,第二期拟定于下半年举办,时间、地点待定。调解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培训。

(四)参训学员也可选择申领干部学院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1650元/人(含资料费、师资费、场地费等),可在报到当日缴纳现金或刷卡,也可在开班前汇款至干部学院账号(详见报名回执表),汇款注明“‘总对总’调解员培训班”,并于报到时提供汇款证明。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请参训人员,于4月3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至指定邮箱:Ltw_office@163.com。报名回执表可从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官方网站下载。具体培训课表、地点及交通路线于开班前发至报名邮箱。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干部学院 【尹必豪】(电话:133 6603 5903 )

                     联 调 委 【田 祎】(电话:152 1079 9007 )

学院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二号院(100029)

学院网站:http://www.mayortraining.org/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8304850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一期调解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                

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              

2024年3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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