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24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赣价协〔2024〕11号
各设区市联络处(协会)、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助推我省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赣价协〔2020〕27号)、《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赣价协〔2020〕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24年度单位会员会费一律按标准的80%交纳,现将2024年度会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
一、交纳标准
(一)单位会员会费交纳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大于1000万元的(含),会费标准为3万元/年,本年度会费实际应交纳 2.4万元/年;
2、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3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会费标准为1万元/年,本年度会费实际应交纳0.8万元/年;
3、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小于300万元的咨询企业、外省入赣分公司及其他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0.5万元/年,本年度会费实际应交纳0.4万元/年。
(二)个人会员会费交纳标准:100元/年。
二、交纳方式及有关要求
1、交纳办法:
(1)可以直接通过银行汇款:单位会员会费及个人会员会费统一缴纳到省协会对公账户(账户名: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开户行:建设银行南昌贤士一路支行,账号:36001050240050000595);
(2)可以登陆省协会官网:www.jxzjxh.cn“会员服务系统”应用支付宝完成交纳。
2、交纳时间:请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于2024年6月30日前交纳。
3、本协会单位会员同时享受中价协的会员服务,无需重复交纳中价协会费。完成会费交纳后(需经省协会确认),请登录中价协官网会员服务系统(http://mem.ccea.pro/)进行注册(或登录),点击省级代收完成相关操作。需要加入中价协的个人会员,请直接登录中价协官网注册,欢迎新会员加入。
4、请各设区市协会联络处(协会)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和会费收取工作。
联系人:王文吉 电话:0791-88311357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