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价协〔2024〕18号
关于开展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联络处(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章程》,本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将于2024年年底届满,经协会党支部研究,四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提交四届三次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报省住建厅行业综合党委批准,决定在年底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现将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协会会员单位均可推荐一名代表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常务理事实行单位推荐制,届时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造价咨询企业的会员单位推荐高层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出任相应职务;其它会员单位推荐负责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出任相应职务;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所在企业和单位为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经营指标及平均业绩相对优良,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没有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3.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有精力、有能力参与和处理协会事务;能够忠实、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 2023年12月31日前加入本协会,且2023~2024年连续两年按规定交纳了会费的会员单位可以申请推荐1名理事(2023年未交纳会费的,补交后方可申请推荐);
6.联络处(协会)代表应为设区市联络处(协会)相关负责人(负责日常事务人员)。
7.管理机构代表应为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
(二)常务理事候选人条件
1.符合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
2.2016年12月31日之前加入本协会,且连续按规定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以申请推荐1名常务理事(2023年未交纳会费的,补交后方可申请推荐);获得中价协信用评价AAA级、连续三年获得省协会先进、上年度造价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100名的咨询企业等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详见附件1《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三、推荐方式
(一)省直会员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填报附件2,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至省协会秘书处;
(二)设区市会员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填报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属设区市联络处(协会),由各设区市联络处(协会)统一汇总填报后(附件3)推荐至省协会秘书处。
四、时间要求
1.8月31日前,省直会员单位将推荐表格(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省协会秘书处(可快递),设区市会员单位将推荐表格(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所属设区市联络处(协会);
2.9月15日前,各设区市联络处(协会)将汇总表与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省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文吉 吴艳红
联系电话:0791-88311357
地址:南昌市高新五路996号日月明大厦北楼A座9楼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