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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多方力量 创新化解路径 工程造价纠纷化解工作交流会成功召开

  • 2025-11-20 09:51:22
凝聚多方力量 创新化解路径 工程造价纠纷化解工作交流会成功召开

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建设领域落地,健全工程造价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1月13~14日,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举办的工程造价纠纷化解工作交流会在浙江省绍兴市顺利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一级巡视员曾少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盛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宋炳坚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有关专业对口单位的80余名代表参加本次会议。我省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邵重景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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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价协理事长田国民主持开幕式并发表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推进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对行业纠纷化解的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特别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在化解矛盾时,一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得起各方主体对我们的信任。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的碰撞,更是一次推动行业治理升级的务实之举。他指出,面向“十五五”新征程,我们应把握“三个核心宏观部署”:一是以“源头化解”为根本,推动纠纷预防关口前移,从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等环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二是以“多元共治”为路径,深化与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的协同联动,完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三是以“专业赋能”为支撑,强化造价咨询企业、专家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纠纷化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中价协将携手全行业把“十五五”期间工程造价纠纷化解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以高质量治理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行业力量。

宋炳坚代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大会致欢迎词,他详细介绍了浙江在推进造价纠纷化解中系统性实践探索的成功经验。依托全省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成果,构建“省-市-县”三级纠纷化解服务网络,整合行业专家、律师、仲裁员等专业资源,建立“线上咨询+线下调解”联动机制,累计成功化解各类工程造价纠纷千余起,相关经验做法已纳入浙江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曾少华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工程造价行业在住建领域纠纷化解实践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积累了大量经验,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建设领域落地做出了贡献。他强调,工程造价纠纷化解事关建筑市场秩序稳定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源头防控、多方协同、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搭建跨部门协同平台,促进住建、法院、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高效联动,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用”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

李盛烨结合司法实践深入阐释了工程造价纠纷化解的关键路径。他表示,人民法院正持续强化“诉调对接”“繁简分流”机制建设,而工程造价纠纷具有专业性强、事实认定复杂等特点,亟需行业专业力量深度参与。他呼吁,要进一步发挥中价协及地方协会的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专家咨询、技术鉴定机制,推动纠纷在诉讼前端高效化解,实现“实质解纷、高效便民”的司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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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东、山东、内蒙古四省(区)代表分享了特色经验。浙江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以建立“红色调解+共享法庭”实行跨区域联动机制为特色,聚焦利益平衡、源头预防、数字赋能。广东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探索出“机制先行、专业主基、多元联动”的特色路径,构建了“技术咨询-争议评审-纠纷调解”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山东作为率先开展纠纷调解立法和实践的地区,创新构建“评、调、裁”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了专业领域调解化解的闭环体系。内蒙古作为自治区首家经司法厅批复的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组织,通过建立调解规则和标准化文书体系,形成“受理-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规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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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还听取了《工程造价纠纷化解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编制情况和研究成果。与会代表围绕当前纠纷化解中的流程堵点、专业力量培育、收费标准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建设性建议,会议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联动发展思路。中价协副秘书长张兴旺主持了经验分享和交流环节,并做大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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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上午,参会代表集体赴枫桥经验陈列馆开展现场教学。代表们通过史料文献、实物展示、案例解析等形式,系统学习“枫桥经验”从发源地到全国推广的演进历程,深入领会“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治理内核与时代价值,进一步明确了将“源头防控、多元协同”理念融入工程造价纠纷化解工作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