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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2026-01-30 09:45:23

《关于贯彻执行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为贯彻执行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24年第212号公告,批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同时废止)。我省现行的《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版)等各专业费用定额,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与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存在明显差异,不能有效配套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使用。《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统一和规范我省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量计价规则与方法,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促进工程造价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

编制依据

(一)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

(二)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三)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

(四)《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2017版)、《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23年版)、《江西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23年版)等;

(五)《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计取事项的通知》(赣建价〔2019〕7号)、《关于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赣建城镇〔2025〕27号)。

、主要变化

一是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增值税四大部分组成。其中,原2013版清单规范中列为不可竞争费用的“规费”予以取消,将“税金”调整为“增值税”。这一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的市场化竞争。
二是调整措施项目计价方式与划分风险责任。将原2013版清单规范中按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如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调整为按总价方式计算。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由承包人承担。此举进一步明确了承包人在措施项目方面的风险责任,有助于减少工程造价争议,提升合同执行的确定性。
三是调整计费基础范围。将原2013版清单规范中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作为各项费用的计费基础,调整为方法二中仅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含混凝土模板工程)的“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作为计费基础。这一变化简化了计价程序,使得计算过程更为简便高效。
四是调整扬尘治理费用计取方式。原《关于明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费用计取事项的通知》(赣建价〔2019〕7号)中的扬尘治理费用予以取消,并归至《实施意见》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中统一考虑。此项调整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费用归集,使计价结构更为清晰合理。